逐字逐句详解黄帝四经拾太经性争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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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拾太经》篇《性争》章,本性好争刑晦而德明,刑阴而德阳,刑微而德章。其明者以为法,而微道是行。明明至微,时反以为几(机)。天道环(还)[周],于人反为之客。争(静)作得时,天地与之。争作不衰,时静不静,国家不定。可作不作,天稽环(还)周,人反为之[客]。静作得时,天地与之;静作失时,天地夺之。夫天地之道,寒涅niè(热)燥湿,不能并立;刚柔阴阳,固不两行。两相养,时相成。居则有法,动作循名,其事若易成。若夫人事则无常,过极失当,变故易常,德则无有。昔(措)刑不当,居则无法,动作爽名,是以僇(戮)受其刑。“‘天刑’晦暗,‘天德’明朗;‘天刑’属阴,‘天德’属阳;‘天刑’具有杀伐、衰落、抑制的特质,‘天德’具有繁盛、滋养、助长的特质。被人们所认识到的这些规律就叫“法”,只有谦卑于‘法’才能行于正道。圣人明察于至微之‘道’,洞察到他人违背天时便抓住行动的契机。天道运转是周而复始的,对于他人违逆天时便抓住机会发起进攻。争斗的发起如果符合天时,便会受到天道的助佑。争斗不止,该安定时不安定,国家就无法稳定。相反的,该发起争斗的时候不行动,那么在天道轮回的争斗中,就有可能被他人抓住机会发起进攻。发起进攻或保持安定都能顺应天时,就会得到天道的佑助;发起进攻或保持安定不符合天时,就会失去天道的佑助。天地之间有自然之道,寒热、干湿的现象不能同时发生;刚柔、阴阳的性质也不能同时呈现。但是,它们之间是时时刻刻、相互包含、相辅相成的对立统一关系。处理事务有章法,发起行动必然是遵循某种名实关系,所以事情都是顺从了这些客观规律,就容易成功。另一方面,人的所作所为则是变化不定的。超越了‘天极’,有失‘天当’。擅自改变旧典,变更伦常,造成‘天德’不行,进而导致刑罚失当。处理事务没有章法,发起行动没有名实关系可遵循,结果必然是遭遇‘天刑’暴虐。”昨天我们详解了“其明者以为法,而微道是行”的道理。今天我们继续往下讲解。“静作得时,天地与之;静作失时,天地夺之”。“静”就是指安静、停止和等待时机;“动”就是劳作、积极和发起行动。单独强调任何一方,都是片面的,不正确的。耕种需要选择恰当的时令,商业行为也需要契合消费则的需求,养育孩子更需要适时适度。我对当前中国的教育最着急的是,唯成绩论的培养以及考核方式,错过了行为规范、人格塑造、思维培养、常识教育、情商养成和审美等等方面的努力。例如,留守儿童造成的人格扭曲是终生的。适时、适度的行动和终止,就好像得到了上天的助力,反之,就好像老天在跟你作对,李白有诗:“欲渡黄河冰塞川,将登太行雪满山。”“夫天地之道,寒热燥湿,不能并立;刚柔阴阳,固不两行”。这两句说的是一个常识,德克萨斯州不能同时遭遇寒潮和酷热的袭击。这其实是针对自然说的,并不适用于人类社会。春天和秋天不能同时到来,白天和夜晚也不能同时出现,这是尽人皆知的。“两相养,时相成。居则有法,动作循名,其事若易成”。这里的“两”就是指相对立的两个方面,分为两个层面讲。首先,刚柔阴阳是对立的转化的关系,刚中有柔,阴中带阳,这就是二者“相养”的关系。其次,人类如果适时地按照自然中阴阳的关系“静作得时”,就会在这两个看似相反对立的两个方面得到自然的助力。“养”字有抚育、保护和教育的意思。“时相成”说的意思是如果能做到“两相养”的话,那么假以时日,便自然而然地收获成功。中国现在就是“时相成”的阶段,因为没有任何国家可以“战胜”中国,唯一能拖垮中国的是中国人自己。“居则有法,动作循名”是明显的互文,其实前面的“两相养,时相成”也是互文,说成“两相成,时相养”一是相同的意思。“居”是相对于“动作”而言的,“动”是行动,“作”是发起,不是我们今天说做动作的意思。“有法”是指符合“道法”,有一定的方法。“循名”就是指循名复一。这两句翻译成今天对应的语言就是,尊重客观规律,实事求是。别没事就搞类似于“新南向”这种违反规律的政策,提“用爱发电”这种假大空的骗人鬼话,最后收获“菠萝的海”这样的苦果。“若”字的就是顺从、顺利的意思。如果能做到“居则有法,动作循名”的话,那么做事立业也就顺利,相对容易成功。这几句我建议小伙伴们把它背诵下来,本来就是韵文,很好背的。“若夫人事则无常,过极失当,变故易常,德则无有”。请注意,这里不是讲“夫人”做事无常啊,“若夫”是发语词,“人事”是指人间事故。“无”就是没有,失去,“常”就是规则、规律。《黄帝四经》显然早于佛教东传,不过这里的“无常”也可以用佛家的意思理解。“过极”就是超越极限,“失当”就是失去“天当”,也就指老天所能容许的范围,意思和“过极”差不多。“变故”是改变传统,“易常”就是变易常规,二者的意思也是相同的,那么结果就是“德则无有”。“德”是指“天德”,也就是失去天佑。当然,这样做,人的德行也不可能有。顺便说一下,“变古易常”之前的记载是《周书》,这里出现明显早于《周书》好几百年,词典也可以更新一下了。“措刑不当,居则无法,动作爽名,是以戮受其刑”。我们前面讲到过“夫天地之道,寒热燥湿,不能并立;刚柔阴阳,固不两行”。自然界是不会违背这个规律的,但人类社会是和自然界在某些方面恰恰相反,最爱你的那个人,有可能就是把你葬送的那个人。这就是人类违背规律,即所谓的“措刑不当,居则无法,动作爽名”。采取的措施以及施加的刑罚不合理,也就是处理事务没有章法。发起或停止行动不符合客观规律,也不实事求是,其结果必然是遭遇“天刑”施加的暴虐。这也就是我们常讲的“nozuonodie”。浔阳野老翻译撰写,版权所有,禁止非研究用拷贝,如需引用转载必须标注来源。更多《黄帝四经》及《老子》解读请在往期中查找。逐字逐句详解《黄帝四经·拾太经·性争》刑德皇皇逐字逐句详解《黄帝四经·拾太经·性争》刑晦而德明老子不是为自己,“以其不自生也,故能长生”逐字逐句解读《老子》——天长地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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